珠海市出台就业创业20条新政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16-01-20 点击:1252

近日,珠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了解,《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就业创业政策基础上,结合珠海实际,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以及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全力营造大众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该《意见》提出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是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意见》首次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提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与人力资源匹配度高的项目。二是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养计划,鼓励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引领农村劳动力创业。三是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加快转移,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带动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岗位补贴等政策支持。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意见》提出将大众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新增长点,更加突出创业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性,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创业带动发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包括营造更优市场环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培训模式、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以及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具备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注重市场环境建设。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等。二是注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和资金资助(奖补)等方式,大力扶持科技孵化器、小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区。三是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意见》指出,要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探索通过就业创业服务券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服务。

据了解,通过实施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15年以来珠海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7615人、促进创业2856人(带动就业769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54人。省市共建“广东珠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挂牌成立,目前,全市已建立多家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省级1家、市级7家、区级7家,并构建起“一园多基地”创业孵化平台,形成孵化规模效应和创业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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