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2016年软件产业税收及相关政策宣贯会


发布时间:2016-04-18 点击:2376

    为做好软件企业服务工作,解决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困惑与疑虑,推动税收政策落实,3月1日下午,珠海市科工信局邀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市国税有关部门在珠海南方软件园会议中心召开我市2016年软件产业税收及相关政策宣贯培训会。市科工信局副局长邓伟东、信息化科副科长崔玉霞,省国税货物和劳务税处陈文迪科长、所得税处陈辉科长,市国税局所得税科陈宇科长、货物和劳务税科李倩如科长,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处平婧科长,省软件行业协会、市软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领导)


    会上,省国税局陈为迪科长首先围绕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规定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为参会企业代表详细介绍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接着省国税局陈辉科长结合政策讲解企业所得税在2015年行政审批取消后企业将如何操作。最后由省软件行业协会介绍了行业自律评估等相关内容。

 

(省国税局陈辉科长结合政策讲解企业所得税)
   

    去年5月,国家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信部取消了多年实施的“双软”认定行政审批,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仍然可申报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停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行政审批后,已采取企业备案式进行退税。
 

(会议现场企业代表)

 

   为配合做好国家软件产业政策调整期的政策衔接,去年7月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在参考其他地市的做法后,专门制订了《珠海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管理办法》,对我市有需要的软件企业,免费开展“双软”评估,积极为企业顺利退税提供服务。


 

(会议现场)

 

 

(省国税局陈辉科长结合政策讲解企业所得税)
   

    去年5月,国家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信部取消了多年实施的“双软”认定行政审批,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仍然可申报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停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行政审批后,已采取企业备案式进行退税。
 

(会议现场企业代表)

   为配合做好国家软件产业政策调整期的政策衔接,去年7月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在参考其他地市的做法后,专门制订了《珠海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管理办法》,对我市有需要的软件企业,免费开展“双软”评估,积极为企业顺利退税提供服务。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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