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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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唐家南方软件园 D2-218室
0756-3391958
传真:0756-339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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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35
协会经费来源:
01
会费;
02
捐赠;
03
政府资助、奖励或政府购买服务所得;
0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05
利息;
06
其他合法收入。
36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亦不得以利润、股息等方式支付转移给会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协会资产。
37
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政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38
协会聘用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但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解聘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9
协会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一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0
协会应参照软件行业的中等水平,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