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唐家南方软件园 D2-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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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35

协会经费来源:

  • 01

    会费;

  • 02

    捐赠;

  • 03

    政府资助、奖励或政府购买服务所得;

  • 0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05

    利息;

  • 06

    其他合法收入。

36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亦不得以利润、股息等方式支付转移给会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协会资产。


37

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政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38

协会聘用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但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解聘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9

协会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一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0

协会应参照软件行业的中等水平,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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