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立体式构筑人才高地


发布时间:2015-07-29 点击:1150

    事业兴盛,人才为本。作为珠海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龙头和主战场,高新区充分认识到创新驱动的核心是人才驱动,把人才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住房到创新创业扶持,建立健全各类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立体式构筑人才高地。

    围绕自身产业特点,高新区先后制订出台了《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办法(试行)》、《凤凰计划》等多项人才产业激励扶持措施。

    其中,《凤凰计划》可谓是人才政策方面的“一揽子”计划,不仅规定了每年安排不少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作为人才专项经费,还建立了人才专项资助机制、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和人才引荐激励机制;《凤凰计划》所涉及的政策,从博士后到技能人才、从租房补贴到生活补贴,从大众创业到博士后创新,所括全面;更有全国首个针对产业人才的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

    亮点一  租房补贴

    优惠政策: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每月补贴800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月补贴4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每月补贴200元。

条件:只要是在高新区主园区注册登记的企业201571日后新引进的青年人才,就可以享受24个月的租房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和次年3月,申请人需先向所在企业提交学历证明、婚姻证明、劳动合同、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经过企业和高新区人保局初审和审核,再进行审批、公示和发放。

    亮点二  七折购房

    优惠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产业人才可申请7折购房,个人持有70%份额产权,拥有100%使用权。在高新区内连续工作满10年后,住房管理单位将30%共有产权无偿转让给共有人,个人获得100%产权,且产权可以上市交易。

    条件:

    申请人所在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2、双软认证企业;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4、入选珠海市“三高一特”产业目录企业;5、经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企业。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急需紧缺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人才;2、急需紧缺专业的中、高级技师人才;3、能力突出、业绩显著、作用贡献大并在企业担任中层或以上职务的营销或管理人才;4、符合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评审条件但不限年龄;5、经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个人。

    此外,申请人必须在珠海市无任何形式自有房产且近5年内在珠海市无房产交易记录;与现工作单位签订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能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与此同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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