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获百万元启动资金


发布时间:2015-08-04 点击:1308

    今后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团队,最高可获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扶持。4日,高新区出台《珠海高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暂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项目启动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技术研发设备购置等科研办公相关经费。

    据了解,除了启动资金扶持外,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符合高新区天使投资扶持办法相关规定的,高新区将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扶持。同时高新区将支持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省、市级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入选省、市级创新创业团队的,高新区还将对团队带头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从高补足补贴资金。”高新区科经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由国际一流专家领衔、标志性成果达到国际顶尖水平、能直接驱动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在支持措施上实行“一事一议”,加大扶持力度。

    目前,高新区正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创业团队已成为集聚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前不久,高新区还出台了《关于实施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的意见》,搭建涵盖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和大众创业扶持等全方位人才服务政策体系。

    此次出台的新规定是高新区“凤凰计划”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目前高新区只有1个团队入选市级创新创业团队,暂未有团队入选省级创新创业团队,亟需引进和培育一批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从事企业创新研究和创业活动为目标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新规定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条件、申报认定进行了明确。该办法所指的创新团队是指由高新区企业从区外引进合作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科研团队,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创业团队是指不依托高新区现有企业,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该区创办企业的科研团队,必须是首次在高新区主园区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实缴资本100万元以上。

    “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可实时申报,申报时团队引进时间不超过1年。”高新区科经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创业团队以创办的企业为主体直接申报,已入选省、市级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再重复申报高新区创新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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