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方案出台精选6险种 最高补30%


发布时间:2016-07-06 点击:1339

  为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高新区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于近日发布了《珠海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有效分散、化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补贴办法规定,由高新区财政安排科技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型企业购买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产品的保费补贴。

  “我们从20多种科技保险中精选出6种最有利于企业研发创新的险种进行保费补贴”,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采取先缴后补、分类补贴和总额限制方式。申请的险种给予不超过30%的科技保险费补贴。每个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纳入保费补贴的险种分别是科技企业专利保险、科技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企业产品责任保险、科技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据了解,高新区原来曾对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提供补贴,这次出台科技保险费补贴办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服务,扩大保费补贴范围,更将补贴对象聚焦创新创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据悉,补贴办法规定,除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尚未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不含新三板及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以及申请时上一年度年销售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等条件外,还需注册在高新区且具有注册在孵化器及新型创业载体内、高企资格、企业核心技术人员获“千人计划”称号、获得国家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等与科技创新相关的9项条件之一。

上一篇:金湾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 每张券最多兑现15万元

下一篇:四部门明确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返回上一级

登 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