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2623
各企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根据《珠海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管理办法》开展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2、企业为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会员。
二、评估内容
评估软件产品、软件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并随时接受协会开展的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其政策符合性结果由协会不断更新并对外公开发布。
三、评估条件和要求、流程
1、企业签署同意接受《行业自律服务协议》的委托书,并按照要求向协会提交所需材料,协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资料评估、或资料评估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评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函。
2、具体条件详见附件《珠海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管理办法》。
3、企业凭受理时的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相关业务受理回执及加盖公章的《评估服务委托书》领取证明函。
四、评估材料上报时间
第一批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
五、收费标准
第一批针对会员企业免费出具评估证明函
六、材料受理人
钟伟光 电话:3391970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2、行业自律服务协议
3、软件企业评估附件
4、软件产品评估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