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点击:1872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5]70号)要求, 我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设。请有意申报入库的企业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管理部门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主管部门为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申报受理时间

630前,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注册登记及提交网上申请材料。同时于72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1A101)。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请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政策宣传、入库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确保完成培育库入库企业目标任务(见附件1),如需举办相关申报培训会议请与我局高新技术产业科联系。

(二)2015年新申报高企认定的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入库培育企业。

(三)我市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时请直接选择“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作为主管单位。

(四)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政务平台操作指引、网络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等要求请参阅省科技厅通知(见附件2)。入库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同时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政策法规文件。(下载请查阅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专项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栏目)

(五)书面材料准备:网上申报材料经市科工信局审核后,下载打印带有水印号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PDF文档,并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必须保证网上申报资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装订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材料总目录(模板)》(见附件3

1.书脊印明“XX公司2015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材料”及申报的技术领域。

2.在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

3.两份申报材料中至少要1份正本(必须提供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其他附件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必须认真核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材料”中的数据和审计报告数据以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

(七)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请向我局主管科室和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查询,不轻信各种社会中介,预防上当受骗。

四、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罗玉宏 2137957

五、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联系人与电话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1A101)。联系人:张娜2155019、林国聪215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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