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软件行业“创新、创业”小企业培育计划
发布时间:2015-07-03 点击:2303
为全面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协会结合《珠海市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珠海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高新区《珠海高新区扶持大众创业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面向全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的初创期小微企业,特制定以下培育“创新、创业”小企业发展计划。
第一条、培育对象
在珠海市创办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的初创期小微企业,以及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小企业、创业苗圃、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
第二条、申请的初创期小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珠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市场开发潜力,
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有特色;
(二)在珠海市范围内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登记注册,与创业载体管理机构签订了孵化协议,并
在创业载体内正常开展研发或经营活动;
(三)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上一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服务项目
经向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申请批准,符合条件的初创期小微企业以会员资格,免费享受协会以下服务。
(一)行业活动,包括IT技术交流、业务培训、产业论坛、行业会议等;
(二)业务咨询,包括计算机著作权、商标、专利登记咨询、产业政策咨询;
(三)企业宣传和推介服务,在协会官网、《软件报》(季刊)、《简报》(月报)等载体上刊登企业信息。
(四)投融资服务,向协会有关合作机构,推荐优质企业。
第四条、申请流程
(一)向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填写《珠海市软件行业小企业培育申请表》。
(二)经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批准后,由协会会员服务部通知申请企业,正式享受协会有关服务。
第五条、服务期限
本计划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
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