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2020年度珠海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点击:666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2020年度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以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专题说明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完善和有效实施,市财政设立促进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方向专项资金,分以下3个方向予以支持: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指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包括含港澳地区在内的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或我市以政府合作协议引进建设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共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支持方式为事前立项。

  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包括: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环保交通装备、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智能家电电气、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打印设备与3D打印等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二)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

  支持我市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省重点学科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优先支持解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的项目。支持方式为事前立项。

  省重点学科领域是指《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粤科基字〔2018〕213号)提出的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海洋科学、人口健康、工程科学和数理与交叉前沿等八大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研究方向。

  (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

  鼓励我市的省实验室、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研究实验基地等对外开放共享其科研设施与仪器,通过统一规划管理面向社会提供研发实验等技术服务。支持方式为事后奖补。

  二、征集项目条件说明

  本次征集项目作为编制2020年度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参考依据。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条件说明

  1.合作内容属于科技研发活动的范畴,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并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体条件参照申报指南规定。

  3.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科研合作协议,约定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且合作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项目实施后能够产业化应用,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6.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在法律上存在从属关系的产学研合作,不在本项目资金支持范畴。

  ()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征集条件说明

  1.研究内容属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范畴,符合省重点学科领域,并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专业研究方向。

  2.申报人应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要求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项目研究时间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具备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报人所在单位(即“依托单位”)主要为珠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高等学校(含外地高校的珠海校区)、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组织,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类型单位。要求具备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条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验收结题,或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5.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

  6.项目负责人因承担珠海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市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征集条件说明

  项目支持提供科研设施与仪器,在广东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用于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的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单位。相关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三、提交流程及时间

  1、请各项目单位(个人)填写《2020年度珠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表》、《2020年度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征集表》、《2020年度珠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征集表》(分别见附件1、2、3,以下简称“项目征集表”),于2020年5月6日前,将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zhskcjcxy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表格文件名称统一为“2020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征集表-xxx申报单位(个人)名称-xxx项目名称”。

  2、为便于项目征集汇总分析,请各项目单位(个人)登录以下网址:

  https://www.wjx.top/jq/71834289.aspx

  https://www.wjx.top/jq/71884136.aspx

  https://www.wjx.top/jq/71881943.aspx

  或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项目征集简表,填写的内容务必与《项目征集表》内容一致。

  3、请各项目单位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入群信息验证:2020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征集),以便沟通联系及时反馈项目填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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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佳,电话:0756-2137372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5楼508室


2020年度珠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表.doc

2020年度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征集表.doc

2020年度珠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项目征集表.doc

关于印发《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16日

(来源: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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