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软件企业: 根据信息产业部第5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我省软件产品延续工作2006年5月开始,一季度一批,分别为3月,6月,9月,12月。为防止在退税过程中出现不便,请各单位提前做好产品延续准备工作,具体延续办理的续请参见本网站的”双软认定“栏目。